任何想进口、出口或退货的人都必须向海关申报。
一、简介方便通关措施。
韩国海关于1996年7月1日开始实施新的报关制度。只要进口货物合法申报,海关就可以立即确认进口货物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接受申报放行货物。清关程序不再是货物物流的障碍。
基于电子数据交换(EDI)的进口通关系统于1996年7月1日开始使用。从1999年7月开始,进口商不需要去海关现场,只需点击办公室鼠标即可报关。
此外,自2005年以来,韩国海关一直在使用基于互联网的通关系统,以进一步简化通关程序,减轻申请人的成本负担。
通过码头货物到发行系统,进口货物到达港口后可立即通关。进口报关系统的货物放行功能允许诚信度高的厂家和外国投资公司通过提交简单的货物信息,允许原材料和货物放行,并在放行后10天内补充进口报关单。
为快速通关,海关允许装载货物的船舶在离开国外港口前提前申报进口。货物到达入境港口后,进口货物可立即从船上卸货,从码头运至目的地(如制造商)。
为减轻企业财政负担,放行前纳税制度改为放行后纳税制度。关税可在海关报关后15天内缴纳。
韩国海关不仅是一个税务机关,而且还负责检查货物是否符合海关法以外的所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联系其他颁发进口行政许可证和认证证书的政府部门,检查所有进口要求是否符合要求。进口商不必在海关和其他政府部门之间来回办理报关手续。
二、进出口申请人。
有报关资质的企业,可以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
三、禁止进出口货物。
海关法法》禁止进出口以下货物:
-违反宪法精神、危害公共安全或习俗的书籍、出版物、传单、宣传册、胶片、唱片、雕塑或其他物品;
-可能泄露政府机密信息或用于情报活动的货物;和。
-伪造、伪造硬币、纸币、银行票据、债券等有价票据。
四、进口通关。
(1)入境申报。
当一艘外贸船/飞机到达开放港口时,船长/船长应立即向海关提交入境报告,包括附舱单、船上/机上用品清单、乘客清单、船员/机组人员清单、船员/机组人员个人物品清单。
外贸船舶/飞机是指韩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任何船舶/飞机。
(2)进口申报
1.进口申报时间
进口申报可在运输工具进口申报(称为入境前进口申报)。进口货物到达后存放在保税区。进口申报也可在货物进入保税区前后提交,但必须在船舶到达机场前5天或机场前1天内提交。
进口报关单必须以电子数据交换的形式书面提交给货物所在地海关。报关单应当说明货物的名称、数量、价格和其他信息。应附下列文件:
-进口许可证(需提供适用许可证管理的货物)
-发票
-价格声明。
-提单
-证明符合海关法法》第226条要求的文件。
-装箱清单。
-原产地证。
-免税、出口退税、优惠关税申请等。
2.审单
提交进口报关单后,海关应当审查报关单中填写的信息,确认附件是否齐全,符合规定。审核正确的,海关将立即接受申报,进口商可以凭海关接受申报证书提取货物。
3.检查
海关官员不仅可以根据报关单中的信息和附件确定货物的使用、标识和功能,还可以检查是否有收藏品、违禁品或货物是否为同一货物。韩国海关的C/S系统可以分析货物的风险,并自动提示检查高风险货物。海关将在检查后决定是否接受申报。
4.接受申报
海关决定允许货物进口通关的,应当在接受申报前缴纳关税、国内税或者提供税收担保。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海关接受申报后15天内缴纳关税。海关接受申报的货物可以在保税区放行,在中国自由流通。
5.事后审核
韩国的进出口报关制度是基于守法推定的,即大多数进出口是合法的,大多数交易员的申报是真实和准确的。韩国海关希望促进诚实守法,如实申报企业货物的快速清关,有效遏制非法货物的进出口。对于合格的企业和货物,首先根据进口商申报的信息放行货物,然后通过清关检查制度检查申报的进口价格、原产地标志等。目前,韩国海关的大部分后续检查都是为了检查价格。
因纳税人原因未足额征收关税的,海关将补缴少税,并按少税的20%收取额外费用。